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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硕士

教育硕士

1996年4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通过决议设置教育硕士专业学位(Ed.M),并于1997年开始招生试点工作。 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在我国的设置,为中小学教师获取研究生学位开辟了渠道。开设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师可以系统地学习新知识,掌握学科的前沿,得到教育研究的培养。

根据2016年《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从2017年起,教育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类分别编制和下达全国博士、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严进严出)。考生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和培养单位招生简章自主报考全日制或非全日制研究生。

2020年8月1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推进师范毕业生免试认定教师资格改革,由院校考核教学能力。加快推进允许教育类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教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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